千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千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千阳县城南关路 10 号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房地产为千阳县城南关路 10 号县华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拆除现有房产后用于住宅楼开发。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年 ) |
竞买保证金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千招拍 (2008)04 号 |
千阳县城南关路 10 号 |
5753.8 ㎡ (8.63 亩 ) |
住宅用地 |
36% |
2.26 |
37.70% |
70 年 |
100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凡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和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6 月 9 日至 2008 年 7 月 8 日 16 时前到千阳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6 月 9 日至 2008 年 7 月 8 日 16 时前到千阳县城东大街 14 号(县政府对面)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8 日 16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8 年 7 月 8 日 16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 10 时在千阳县委党校会议厅举行。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包括该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与土地有条件捆绑出让。
2 、该宗土地出行道路尚未解决,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不包括出行道路,出行道路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千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 办公楼四楼 )
联系电话: 0917-4241334
联 系 人:赵宏涛 穆耕农
千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 00 八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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